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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各有关单位

新疆科技厅拟启动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按照《全国科技援疆规划》部署要求,请我市有意愿在新疆进行转移转化、能够有效促进新疆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及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要求为深圳市内拥有省部级以上最新(2016年1月1日之后获得)科技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等创新主体,且要求所转移的科技成果是成熟的、具备产业化应用基础的,且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

    2.科技成果类型为已获得国家认定、具备省部级以上相关证书或奖励证明的专利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科技进步奖等;

3.后期新疆科技厅将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支持后,将根据各项目承接要求,在全疆范围内遴选优质承接单位,由新疆单位和技术提供单位合作进行项目实施;

4.请按照模版要求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项目推荐表和清单报送我委。

联系人:王健、陈望远

联系电话:88101005、88103417

电子邮箱:wangjian@sticmail.sz.gov.cn

 

附件: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 援疆计划项目推荐表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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