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促进台湾青年来大陆交流学习,根据中央台办的统一部署及科技部的具体安排,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积极配合台湾学生暑期实习工作,提供实习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台湾学生实习时间为7月至8月,一般不少于6周。
请各企业提供非涉密实习岗位,安排台湾学生住宿,并为其提供不少于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助。
实习结束时,各企业组织实习生完成实习报告,企业审核后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颁发实习证明或证书。
请各企业于5月14日前,将《接收台湾学生暑期实习工作回执表》发送给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张 青 电话:23572321
附件:《接收台湾学生暑期实习工作回执表》
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
2018年5月9日